(通讯员 陈萍)近日,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按照《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2013年全省法院培训工作计划》赴海北、果洛中级法院开展裁判文书专项巡回培训。今年年初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下基层调研时,基层法院对于培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他们希望多组织赴基层巡回培训。在制定2013年培训计划时,青海法官学院充分重视基层呼声,专门设定了巡回培训一项,并结合全省审判工作实际,本着贴近审判、贴近需要的原则,积极主动与基层法院联系,协商巡回培训内容,大力强化巡回培训的针对性和效果。此次培训,海北州、果洛州两级法院近90人分别集中在州中院进行了培训。
培训过程中,授课教师一改以往的培训模式,采用交流解答的方式进行。一是由参训法官书面提出在裁判文书写作中遇到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代表性,通过讲解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二是针对基层法院提出遇到的疑难问题,结合各地法院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论探讨,以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适用方法为切入点进行解答,着力从方法上提高基层法院法官的司法能力。三是结合新修改的民诉法,在培训中增加了新民诉法学习的内容。整个培训内容贴近基层工作实际,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每次讲授结束之后,授课教师都会诚恳地征询学员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优化培训方式与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参训学员表示,巡回培训方便了基层,扩大了参训面,整体提升了裁判文书的书写水平,而且还节约了培训费用和路途时间。教师与学员的良好互动,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使学员积极参与教学过程,实现了教、学相融、相长,更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此外,培训纪律得到进一步加强。不需采取签到、点名、指定座位等考勤手段,学员参训热情高,积极主动听课,自觉学习,保证了巡回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