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首 页 | 法治新闻 | 领导访谈 | 法治图萃 | 法律法规 | 本网关注 | 深入基层 | 法治人物 | 警务报道
行政执法 | 法治专题 | 律师在线 | 司法关注 | 执法监督 | 法律服务 | 检察天地 | 综合治理
   
   
滚动新闻:
·“纳税人最满意办税服务厅及工作人员”评选活动...
[12-25]
·统一思想促发展 全力以赴抓收入青海地税税费总...
[12-25]
·海东地税价格调节基金收入突破千万
[12-25]
·海东地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贡献突出
[12-25]
·一女嫁二夫 终成阶下囚
[12-23]
·遭情侣绑架 淡定8岁女孩一句话试出绑匪身份
[12-19]
上海率先启动司法改革 媒体揭示改革难点
谁在享受监外执行“福利”?
中国将加强规范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使...
更多>>
现在的位置: 法治频道法治专题
失控的合同 透支的信用——大宗商品贸易骗贷透视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14-07-22 09:27:07
编辑: 法治频道

  新华网北京7月20日电(记者陶俊洁、刘开雄、赵晓辉)一边是贸易融资合同泛滥,一边是商品库存大幅波动;一边是银行信用不断透支,一边是实体经济中大宗商品价格背离。最近一段时间,持续发酵的青岛港融资骗贷事件引发各界对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持续关注。业内人士认为,骗贷行为造成金融欺诈,应规范监管使其步入健康运行轨道。

  做铜不见铜——信用证骗贷玩出“新花样”

  6月初,青岛港发生了贸易商利用同一批铜产品仓单重复质押融资骗贷的行为,“一个盖子多个瓶子”的游戏使多家银行卷入,涉及数亿元资金。

  不同于此前泛滥的钢贸重复抵押,融资铜采取了新的模式——信用证贸易,当贸易公司签订进口合同后,向银行申请信用证款,由银行支付货款,信用证到期后,公司才将货款支付给银行,信用证期限一般为180天。

  信用证相当于贸易公司有了一笔短期贷款,当贷款快到期时,贸易公司又可以申请新的贷款,不断循环操作——同一批货转几手,就能开几张信用证。

  名义上信用证贷款规模不断增加,实质上是同一批货物“左手倒右手”,“做铜不见铜”的重复信贷循环使大量资金脱离实体经济,在银行体外空转,涌入具有高回报的房地产、信托、地下钱庄等领域。

  时间差、汇率差、利率差——“三差交汇”提供金融欺诈骗贷温床

  据测算,大型国际铜业公司的2013年产铜完全成本一般在3300至4200美元/吨,目前7000美元/吨的铜价距离成本线还有一定空间,这预示着以融资铜为代表的大宗商品贸易仍将继续活跃。

  “做外贸,尤其是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使用金融工具的历史由来已久。”北京工商大学教授胡俞越认为,大宗商品进出口标的物金额巨大,企业不使用信用证交易是不可能的。

  事实上,由于海运周期长,大宗商品标的物金额较大,国内外企业在进行此方面贸易时基本都是使用信用证进行贸易,可以降低对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当前融资铜出现的骗贷行为,主要是时间差、汇率差、利率差——“三差交汇”形成的。

  近年来人民币不断升值,企业向银行开具美元信用证,再以人民币在国内销售,随后兑换成美元偿还,一来一往之间,人民币升值带来了汇差收益。同时,国内利率成本高企,信用证利率水平远低于民间借贷利率,通过信用证低息融资、高息放贷套取利息差价成为企业乐此不疲的业务。

  但信贷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随着民间高利贷、房地产、信托的赚钱预期不再明显,信用证还款时间日趋临近,部分企业陷入资金短缺,于是采用金融诈骗的方式补充流动性,越陷越深。

  亟待建立符合经济体量的贸易融资规范体系

  经过几轮大幅波动,铜价近期出现一定回落,这是市场化的应有之义。但只要存在套利空间,依托于进出口贸易的骗贷行为仍有随时发生的可能。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董事长张慎峰认为,随着我国在世界经济体量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贸易融资会越来越繁荣,这对服务于大宗商品进出口的金融工具品种创新和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正如专家所言,大宗商品融资并非恶魔,关键在于加强风险管理,加强行业自律,才能防止重复抵押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近日表示,青岛港骗贷案的一个症结,就是银行轻信仓单这些担保品,而忽视了对企业信用的尽职调查。

  为从银行端加强监管,目前上海等地已开始收紧信用证业务,随着监管从严,信用证开设将越来越难。

  同时,从7月1日起,新的仓单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仓库商品“一女多嫁”、重复质押、利用信用证或仓单骗贷的行为将大幅减少。

  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上海清算所发布的信息显示,作为全球铁矿石最大的进口国,中国首个铁矿石和动力煤掉期已获得央行批准,待批文下发后,预计将在8月上线交易。

  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大宗商品骗贷调查日趋深入,涉及规范的系列政策正在陆续酝酿和出台中。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近日表示,对于涉及大宗商品的煤炭、钢铁、机械、造船等行业经营不善的公司,应运用破产法,通过破产的方式改善公司经营机制。

相关新闻↓
    [ 返回首页 ] [ 打印 ] [ 进入青新论坛 ] [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法制网 中国法制新闻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司法网 青海司法行政网
青海法制网 中国法院网 法易网 中国法律网 中国警察网法治频道 中国刑事法律网
中国政府网 青海法院网 青海法学网 中国法制网 法制晚报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网 法治新闻网 法制新闻文化网 人民网法制频道 新华网法制频道
青海新闻法制频道所有
技术支持青海省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qhxwwfz@126.com 新闻登载许可国新办[2001]55号 青ICP备08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