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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质量监督系统系列腐败案调查:质监局的证,花钱就能买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14-07-28 09:54:05
编辑: 法治频道

   质监局的证,花钱就能买——安徽质量监督系统系列腐败案调查

  新华网合肥7月27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徐海涛、马姝瑞、姜刚)不用培训、考试,交上几百块钱,就能“买到”特种设备操作证,开吊车、开叉车、操作锅炉“一路绿灯”;不需要生产设备达标、卫生合格,只要花上几万元、十几万元,就能“买到”白酒生产许可证,开工卖酒……这些并非街头“办证”小广告,而是近期安徽质监系统系列腐败案爆出的真实案例。

  质监局作为肩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等职责的公共部门,怎么会办出这些“真的假证”?

   花钱就能买到“网上能查到”的“真证”

  去年下半年,上海一些企业发现,新招聘的一批叉车司机、吊车司机操作技术不过关,也不懂安全规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但是,这些司机都持有“网上能查到”的国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他们承认,此前并未受过专业培训和考试,证件是从江苏徐州一家中介机构“花钱买的”。

  这批证件盖有“安徽省蚌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用章”钢印,上海有关部门为此向安徽省质监局投诉。此后蚌埠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这批证件的编号能在国家质检总局开设的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公示网上查到,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相符。也就是说,这是一批出自质监部门的“真的假证”。

  经过调查发现,这批证件出自蚌埠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周成民,他与徐州一家中介公司老板刘某暗中勾结,形成了办证、卖证“一条龙”:刘某在网上招徕买家,将信息传给周成民;周成民直接为其办证,通过刘某邮寄给买家,并将信息上传到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公示网。

  2013年3月至6月,周成民3个月制作假证2600本,获利63万余元,刘某获利7万余元。

  无独有偶,近期安徽一家白酒企业也因“真假许可证事件”引发质疑,并牵出“白酒办证腐败案”。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1999年9月1日后成立的白酒企业不再发放生产许可证,然而安徽怀远县一家创办于2010年的酒业公司却“破格”获得了许可。

  经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此事与安徽省质监局工作人员江丽娜有关。她在2008年至2012年间,涉嫌索取、收受30多家小酒厂贿赂314万余元,滥用职权、违规办理白酒生产许可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

   “小苍蝇”钻漏洞故弄玄虚“借证生财”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周成民、江丽娜是怎样利用制度漏洞“借证生财”的呢?

  据蚌埠市质监局介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的颁发流程是:报名、培训、考试、发证,涉及多个部门,特种设备科只负责其中的一次盖章和上传网络环节。但周成民私自购买证件裸本并私刻其他部门公章,一个人“包揽”了所有环节,大肆“卖证”。

  而江丽娜作为安徽省质监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并没有审查、批准的权力,仅负责打印、发证等事务性工作。因白酒生产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她便将合格白酒企业的证件副本截留,打印上向其行贿的企业名称并私自编号,实现“一证两用”“借证谋利”。

  “权不在大,‘会用’就行。”办案人员介绍,与江丽娜相比,她的同事王海平权力更小,但将“借权生财”用到了极致。作为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一名借用人员,王海平的“权力”仅仅是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钢铁企业生产许可证资料,以供审查。但他利用一些企业急于办证的心理和信息不对称,向企业暗示“这事不好办,我可以帮你到总局做工作”,“吃拿卡要”财物达30多万元。

   推动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堵住“跑冒滴漏”暗角

  据介绍,蚌埠市质监局办出的2600本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假证”,目前已全部宣布作废;安徽省质监局违规颁发的30多本白酒生产许可证,也已收回、作废,对不合格企业立即停产。

  “我们设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原本就是为了分离权力、防止腐败,业务处室负责审批环节,审查中心负责受理、报送、发证等事务性服务。”安徽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想到“防住了权力主体,服务环节出了漏洞”。

  据介绍,此次问题暴露后,安徽省质监局对许可证审批业务进行改革,撤销了许可证审查中心,将原来由局机关受理的许可证审批业务全部放到安徽省政务中心窗口,一站受理、限时审批、公开流程、专家摇号评审,“主要思路是提高流程的阳光性,消除腐败”。

  “公权力运行应该是整个社会的一个标杆,是社会诚信公正的样板。特别是手握质量安全把关权的质监部门,更应用好、管好手中权力,否则起不到把关人的作用,更会给整个社会的质量安全埋下隐患。”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要通过严肃处理一批案件起到震慑作用,重点解决管理、监督松弛的问题,落实依法行政这一根本宗旨。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院长范和生认为,“当前中央推行简政放权,不少地方也开始建立权力清单。在这一过程中,完善行政评估监督机制,防止权力的扭曲、流失、‘跑冒滴漏’也应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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