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1月15日下午,青海省新形势下经济犯罪案件司法研讨会在西宁市召开。本次司法研讨会由省律师协会、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共同承办召开,这在我省尚属首次。来自西宁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余名检察官、省各律师事务所30余名律师及省检察院公诉处领导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这次司法研讨会秉持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当前西宁市经济犯罪新形势,结合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理论、实践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研讨会体现出检察机关与律师界的良性互动,检察官和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双方的诉讼主张存在差异甚至截然相反,检察官和律师不是简单的诉辩关系,更不是简单的对抗关系,而是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别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是诉讼参与者,也是诉讼监督者,还是诉讼权利的救济者,而不是以追求胜诉为目标的一方当事人。律师界和检察机关围绕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这个共同目标,进一步努力形成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既相互信任、平等交流,又规范透明、互相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与检察机关一起完善交流协作机制,形成更加融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增进相互了解、理解和支持,真正实现良性互动,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研讨会还对所提交的30余篇论文进行了评选,评选出一等奖论文1篇、二等奖论文2篇、三等奖论文4篇、优秀奖论文1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