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乌兰县采取“三个加强”措施,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加强乡村综合治理能力。以“三基”建设为契机,通过开展普法考试、普法宣传、免费法律咨询及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制定下发《乌兰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贯彻〈乌兰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任务分工方案》,明确10个方面26项工作任务,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发挥示范引领,增强学法用法能力。通过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引导干部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依法治县和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创新普法模式,全面推进“法律七进”。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节点,组织普法讲师、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牧区,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加强实现乡村社会管控。以“平安细胞”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法治乌兰”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拓展、深化、创新综治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建立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健全社会治安分析评估等三项月报制度,完善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联席会议、挂牌督办等四项工作制度和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包案、调处、督查、回访、报告等七项运行机制,推进“枫桥经验”乌兰化。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根据《深入开展平安细胞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创新思路、狠抓重点,扎实有效地推动了平安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共召开了“平安细胞”工程的14个平安细胞创建专题会,签订“平安细胞”工程创建责任书,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治安防控网络建设,落实治安防控措施,已初步构建起以公安机关专门力量为主,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社区和内部单位防范为基础的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
加强实现寺院依法管理水平。按照省州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阳光宗教”,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措施,多方协同推进,全县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点包镇包寺和镇干部包村包寺制度,全县25名县级领导干部分别联系四个镇和八个宗教活动场所,四个镇的36名科级干部分别联系38个行政村、6个社区和8个宗教活动场所。各级联点领导干部坚持深入基层,多次走进寺院,开展慰问走访活动,与宗教界代表人士倾心交谈,争取人心,赢得人心,准确掌握思想动态,随时对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寺院持续稳定有序。把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列入全县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各镇签订《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和相关措施,确保寺院社会管理的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做到了寺院社会管理的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担、成效有保障。在藏传佛教界开展“互学、互比、互看、互促”和伊斯兰教界开展“互访、互讲、互学、互促”活动,督促和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文化知识及寺规戒律,积极开展讲经释义、经文翻译、体育竞技等活动,真正达到教职人员遵守教义教规、严守寺规戒律、努力提高宗教造诣的目标,使广大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品德修养得到进一步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