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去年12月3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实施意见》全文详见本期第6版。)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理顺工作体制,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保障能力,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实施意见》规定从5个方面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重点任务:健全法律援助管理体制,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职能;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扩大法律援助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和公信力。
《实施意见》最后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密切协作配合三方面提出了要求。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发虎说,《实施意见》的出台实施,是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关于法律援助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完善我省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