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网络司法拍卖顺利成交,这标志着西宁中院司法拍卖工作进入了网络化、信息化、科技化的新时代。
据悉,在申请执行人仝某与被执行人张某、青海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150万元,但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后经执行干警多次查询,查找到被执行人张某位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一处房产,经评估,该房产市值401万元。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西宁中院将房屋拍卖信息上传至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并发布拍卖公告、标的物实地图片等资料。整个拍卖过程吸引了5273个网友围观,其中,67人设置了开拍网络提醒,两人报名参加竞拍,并通过支付宝缴纳了保证金。拍卖期间,网友竞拍叫价5次,最后拍卖成交价为417万元。
实行网络司法拍卖是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与传统司法拍卖模式相比,网络司法拍卖信息发布面更广、公开透明度更高、中间环节更少,具有成交率高、溢价率高、零佣金等优势,能够吸聚更多竞拍对象,有效遏制串标现象的发生,实现网络司法拍卖的每一步操作都有痕迹可循,有记录可查。通过网络公开展示拍卖标的物照片视频及实地看样等方式,向全国公众展示拍卖标的物,吸引更多的竞买人加入竞拍,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拍卖的成交率及溢价率,最大化实现拍卖标的物价值,也降低了司法拍卖成本。同时,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将执行法官从传统的拍卖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极大地提高了法院执行工作效率,杜绝了传统拍卖中的人为因素,使法院处置执行标的物工作更加公平透明。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法院的角度而言,实行网络司法拍卖能够达到三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