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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要备案了——记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来源: 青海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7-05-27 08:34:55
编辑: 李娜

  青海新闻网讯 “公安机关开展出租房屋清查啦,你们有出租房屋而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抓紧时间备案吧。”近几日,家住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的张女士给公安机关当起了义务宣传员,动员“包租婆”“包租公”们去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三查清点 掌握租住人员底数

  自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以来,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了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不到位和出租房屋信息登记不一致的问题,扫清盲区和死角,做到辖区出租房屋暂住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做到以房查人、以人查房、以证查人,通过查验租赁房屋协议、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掌握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底数。同时,强化了警务信息,加强了出租房屋动态管理信息收集,加快了出租房屋计算机管理网络建设,提高了信息的快捷性。

  5月16日11时许,城中分局南川西路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出租屋进行清查时,民警发现刘某于两个月前将自家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员查某居住,但没有按规定对查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信息进行登记,也没有到公安机关备案。发现此情况后,民警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刘某对自己图省事而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刘某予以治安处罚。

  目前,城中分局出租房屋登记数已达10980余家,辖区派出所严格按照规定对出租房屋进行及时登记及变更,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20名出租房屋业主予以治安处罚。

  为此,城中分局户政民警吕生芳提醒尚未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出租房屋业主,不要为了图省事而违反了国家对出租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时,双方不仅要签订租房合同,还要及时到辖区派出所申报租客信息。

  稳抓实干 群众安全感提升

  自城中分局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开展以来,辖区出租房屋“藏污纳垢”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据悉,今年1月至4月间,该局110指挥中心接有效警情6357起、同比下降27.5%,其中,刑事类警情同比下降35.1%、治安类警情同比下降21.3%,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以前,大部分出租房屋业主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把房子租出去,至于谁来住,对方是干什么的,有没有身份证、暂住证,他们很少过问。而现在,这些情况出租房屋业主都须掌握。承租人的相关信息会被民警录入派出所的电脑里,鼠标一点,租客的情况一目了然。

  “微警务” 群众办理业务更便捷

  出租房屋在信息采录的基础上,按照“准确采录,信息共享,重在应用”的指导思想,通过网上加强信息比对和研判工作,建立信息预警制度,对打击查处、高危人员对象实行网上预警提示,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人员中高危对象落脚点的变动轨迹,进行实时动态的网上跟踪和监管,对出租房屋管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辖区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口量大的问题,城中分局积极探索夯实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的新路子,把出租房屋管理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的首要任务,立足实际,找重点,攻难点,依托“互联网+”模式的工作思路,推出“微警务”模式。辖区居民可以通过添加微信的方式将公安机关所需信息发送给社区民警,或进行现场咨询,实现无需到派出所排队等待就可以咨询办理相关事宜,实现了数据资源的“无时不采、无处不采”的效果。

  为此,警方希望广大出租房屋业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如实登记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备案。办理出租房屋、临时居住登记对房东及承租人均有利,若出租房屋内发生纠纷或案件,公安机关方便及时介入调查;流动人口居住证是承租人购房购车、儿童入学、招工找工作等的关键材料,另外在工伤、交通事故等法律诉讼赔偿中,居住证可以证明承租人是在城市居住,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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