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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制定出台法治宣传教育领域四项制度
来源: 青海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7-06-16 17:03:40
编辑: 张启杰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七五”普法规划,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围绕国家层面、外省做法、我省现状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四个搞清楚”思路,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全省普法新媒体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办法》四项制度。四项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体系,为推动“七五”普法规划落地见效奠定了扎实基础。

  全面实施法治创建全覆盖。《关于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规定,要按照“两期并轨、三级联创、四步挂牌、三年晋级”工作模式,开展法治地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着力构建全省法治创建体系,实现法治创建全覆盖。“两期并轨”是指坚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法治创建,达到创建标准的,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继续予以确认,纳入“七五”普法阶段法治创建名录。“三级联创”是指按照省、市(州)、县(区)三个级别分级审批命名。“四步挂牌”是指按照制定创建标准、提出命名申请、考核验收、命名挂牌四个步骤进行创建活动。“三年晋级”是指年度普法考核中连续两年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命名为上一级法治示范地区和部门、单位。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八个一”工程(即,一个法治公园、一条法治文化长廊、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支法治宣传队伍、一套法治文化书籍、一场法治文艺演出、一批法治文化校园、一个法治文化车站),着力打造本地法治文化品牌,拓宽法治文化传播渠道,推动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文化组织保障,实现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机制更加健全、载体更加优化、设施更加完善、产品更加丰富的目标。

  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关于加强全省普法新媒体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弘扬法治精神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载体创新,建设全省普法新媒体网络阵地,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普及法律知识,努力形成新的法治宣传着力点、法治教育关键点、法治服务切入点、法治文化落脚点,实现法治宣传从现实社会到虚拟空间的全覆盖,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影响力。

  推进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化。《青海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办法》规定,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分为年度网络普法考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年度网络普法考试对象为各市州、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青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对象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职务,同级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对象为各市州、省直各机关单位部门行业有专业法的系统或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提出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验收,考试结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任用、晋升、奖惩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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