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10月1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宣传处获悉,近日,格尔木市公安局昆仑路派出所依法开出了10万元的“反恐罚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自2016年1月1日实施以来,格尔木市首例对违法企业做出的“反恐罚单”。
据了解,今年4月24日,在公安机关对辖区内部单位和行业场所检查中,格尔木市某宾馆因未按照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被查处,按规定给予500元的罚款,并责令宾馆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8月19日,公安机关对该宾馆再次进行巡查时发现,该宾馆仍然存在旅客多人入住不予登记的违法行为。自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出台以来,格尔木市公安局多次召开旅店业业主会议,宣传法律法规,但该宾馆业主仍心存侥幸。
由于之前被责令整改后仍未整改,格尔木市公安局决定给予该宾馆罚款人民币10万元,对宾馆法人罚款1万元,前台登记人员罚款500元的处罚。目前,该宾馆已交齐全部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