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出狱后不思悔改,砸车盗窃作案十余起。日前,经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8月,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接到陈某报案称,自己停放在西宁市城西区某酒店停车场进出口的一辆白色起亚车玻璃被砸,车内的2700元现金被盗。接警后,城西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8月9日凌晨2时许,马某携带一把螺丝刀和手电筒到城西区黄河路,连续撬车盗窃了5辆停放在路边的车。8月9日至11日,马某又分别在城西区五四西路、海湖新区万达广场等地连续作案十余起,盗窃财物涉案值4000余元。虽然所盗财物不多,但是给车主造成了巨大损,仅仅车辆修理费就远远超过了丢失财物的价值。
8月12日,马某在网吧上网时被城西区民警抓获。经城西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使用秘密手段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对马某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