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当天,海东市纪委监委全体干部通过电视、网络第一时间学习《监察法》。3月22日市纪委监委召开专题学习会,原文学习《监察法》并进行了交流。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监察机关的性质、职责和权限等,实现了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反腐败,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海东市纪委常委李善泽认为:“《监察法》旗帜鲜明地宣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国家监察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现到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实施举措中,贯穿反腐败全过程,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海东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牛福平结合监察法条文表示,作为监察人员要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遵守监察法各项规定,推进反腐败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法律的权威和生命在于执行。作为一线业务人员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用好监察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利与手段。”监察委委员吴苏勇说。
海东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牛德海说:“在当前和今后,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监察法》作为首要任务,把学习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