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互助县召开全县城镇规划区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城镇规划区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动员部署了全县城镇规划区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互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强化规划执法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抢建、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互助县违法用地行为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形势依然严峻,整治违法用地形势的严峻程度和上级要求的严格程度前所未有。在整治行动中,互助县各乡镇、有关部门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限时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和卫片预警发现问题整改化解工作,做到履职尽责到位、查处整改到位、结案追责到位。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突破口是违法用地,各乡镇、有关部门将严格对照违法用地清理整治类别,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分类整治、精准施策。同时,将严字当头,保持高压态势。各乡镇、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集中整治,具备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查处,务必做到“零容忍”。国土、公安、法院等执法部门将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以罚代管行为。此外,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对阻挠、妨碍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特别是对违法用地行为背后存在黑恶势力的,要坚持露头就打,连根拔起,并彻底铲除其“保护伞”。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将对在整改中仍然畏首畏尾、瞻前顾后、行动迟缓,影响全县整改进度的单位主要领导,将一律由县委、县政府约谈。对国家工作人员优亲厚友,包庇袒护,顶风说情,为违法行为私开“绿灯”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参与违法违章用地和建房的党员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和人社部门严肃处理,并对涉及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涉嫌土地违法犯罪的部门、乡镇、村干部,一经查实,一律顶格处理,除给予党政纪处分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