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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青少年的“爱心妈妈”马桂香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8-05-08 08:54:10
编辑: 童洋

  青海新闻网讯 她,从事检察工作28年来,将禁毒志愿服务工作延伸到办案中,通过法律有效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用母爱关怀失足少年的受伤心灵……这位被称为“爱心妈妈”“检察官妈妈”的人,就是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马桂香。

  “阿姨:感谢您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来报答您的关心。”在马桂香的办公桌抽屉放着几十份封信,都是在押未成年人写给她的。2013年,马桂香受聘成为团省委禁毒志愿者后,先后与青海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5名戒毒学员签订了“一对一”帮教协议书开展定期帮教工作,为她们送去图书及生活用品,给予情感上的关爱,坚持以会见谈话和写信交心相结合的方式给予实际帮助,让她们重新找到了亲情和戒毒的力量,燃起对生活的热情。

  “没有不良少年,只有不幸少年,全社会有责任给涉罪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马桂香经常说的一句话。在办理杨某和未成年人张某共同贩毒案件中,了解到杨某长期以小恩小惠拉拢张某,并教唆张某吸食毒品及贩卖毒品,法院以贩卖毒罪品分别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马桂香将法治教育穿插进在办案全过程,在提审张某时,由浅入深,讲解吸毒危害,讲明毒品对社会和个人的危害,以母亲般的亲情去感化和打动张某。张某服刑期间,马桂香以禁毒志愿者的身份通过书信、探视、解决生活困难等形式对其进行延伸帮教,使原本缺少家庭温暖和社会关爱的张某思想发生了很大变化,服刑期间戒除了毒瘾,期满后回归社会,打工养活自己,至今张某还与她保持着联系。

  在审查一起运输毒品案件时,马桂香发现18岁的刘某和17岁的孟某都是单亲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家境都十分困难,很早辍学后步入社会。马桂香本着重教育感化、轻惩处打击的原则,对刘某和孟某反复进行普法教育,让他们知道毒品的危害,明白毒品的含义。同时,仔细审查案件证据,认为此案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最终法院以该罪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孟某缓刑,将孟某交由社区矫正,从而避免了孟某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在办理一起因吸食毒品后家暴致妻子死亡的案件时,发现当事人谭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后其两个幼子无人抚养流落街头。马桂香找到两个孩子,通过社区寻找孩子的亲戚进行抚养,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帮助申请到政府低保救助。

  “志愿帮教活动开辟了教育改造的新天地,帮助了他人、提升了自己,让我们活得充实而快乐。“近年来,马桂香还将禁毒工作、预防犯罪和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诉求工作延伸到社区居委会及居民家中,向群众宣传毒品的危害及预防工作,提高他们防毒、拒毒的禁毒意识,积极构筑禁毒防毒的校园和社会防线。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近年来,马桂香多次被评选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先后获得“青海省先进工作者”、全省“最美禁毒人”等荣誉称号。虽然帮教工作也屡遭失败和打击,但马桂香和她的禁毒志愿者伙伴们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并相互鼓励:无论我们能够帮助几个孩子成功回归社会、回归正常生活,我们一定让要大家知道,这个社会永远会有责任、永远会有爱、永远会有希望、永远会有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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