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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营绽放民族团结之花
——黄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纪实
来源: 青海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8-07-18 16:45:56
编辑: 李娜

  青海新闻网讯 黄南藏族自治州是闻名遐迩的热贡艺术发祥地,位于青海省东南部,地处九曲黄河第一弯。在黄南1.89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群峰耸立,资源富足,民族团结,政通人和。

  黄南州公安局现有民警318名,涉及汉、藏、回、蒙古、撒拉、保安、东乡等11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民警214人,占总警力的67.29%;党员民警121人,少数民族党员69人,占党员总数的57.02%。现有科级以上干部115人,少数民族干部80人,占69.56%,内设机构正职岗位少数民族干部占90.1%,内设机构副职岗位少数民族占69.23%。黄南州公安局民警秉承着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以拓荒者的开拓精神,迈出了“黄南州公安局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坚定步履,彰显“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在这里和谐不再是一种符号或元素,而是人人都能真切感受到的高昂的基调。

  众志成城共促民族团结

  2013年2月,黄南州全面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来,州公安局党委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全面落实。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工作专项小组,通过抓组织领导、抓宣传教育、抓创建短板、抓工作机制、抓典型引领,形成了局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狠抓落实、所有警种通力合作、全局民警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扎实的工作得到了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领导小组的认可,2018年被确定为全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点,从此,一场全警争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春潮在黄南公安警营风起云涌。黄南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创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方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年度计划》等指导性文件,深入开展“五个认同”(认同伟大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共产党、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每月工作有重点、季度工作有亮点、全年工作有主线”的创建活动新格局。立足丰富公安民警的文化需求,提出实施黄南公安文化“珍珠链”工程,着力打好文化牌、特色牌、民族牌,组建成立黄南州公安局民警志愿服务队,完成了全局4个党支部书屋、精神文明文化长廊、民族团结文化长廊和党风廉政文化长廊的建设任务,促使公安警营文化软实力得到显著提升。在黄南州各级公安机关以民族团结为主题开展的各项警营文化活动中,318名民警诺成铭誓,将“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坚定信念植根心底,许下了“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的铿锵诺言。民警在黄南公安这个和美的大家庭中,相融而居、干事创业,“人人思进步、个个求团结”的良好风尚蔚然兴起,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体多元的中华民族和谐大家庭的实践缩影。创建活动得到了黄南州电视台、《青海法制报》《青海公安》等媒体的广泛关注,得到了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高度肯定。2017年5月,黄南州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

  勠力同心共建和谐社会

  黄南州公安局党委始终把“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融入民警经常性教育常态化管理,不断夯实全局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坚持把党的民族政策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各类培训班的重要内容,采取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专家讲座、座谈交流、媒体报道、播放公益广告、组织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讲,使维护民族团结,各民族休戚与共的思想在民警心灵扎根。组建局党委、党支部、党小组三级宣讲团,深入基层一线,用民族干部宣传、用民族语言宣讲、用民族文字阐述、用民族节庆展示、用民族歌舞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州各类重要会议精神,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民族宗教方针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制定出台《黄南州护照管理办法(试行)》,在严格执行护照“按需申领”的前提下,满足黄南各族人民群众出境需要;在青海省率先推行机动车驾考“双语”应试模式,保证各族群众享有平等学习、顺利通过考试的权利,实现了公安机关服务民生举措的换挡升级,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州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聚力脱贫攻坚“头等大事”,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深入推进“七个一批”行动计划,以精准措施、“绣花”功夫补齐发展短板、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同仁县扎毛乡卡苏乎村脱贫工作。在全州脱贫攻坚战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结对帮扶认亲,把民族团结教育、增进民族互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逐人逐户面对面宣教,在竭尽全力办好民生实事的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一户、每一人。动员民警,积极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累计捐款达19万元,力所能及帮助贫困群众。针对扶贫项目群众自筹资金不到位、扶贫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等问题,通过从局机关工作经费中补助、民警捐款等形式,先后落实帮扶资金达21.3万元,有效解决了卡苏乎村80户、348名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加强与省民委协调联系,落实40万元的村级广场项目。2017年3月,州公安局和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被州委、州政府授予“黄南州定点扶贫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砥砺奋进彰显金盾神威

  黄南州公安局党委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每年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积极探索具有黄南公安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式。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学习借鉴“班玛经验”,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密团结和依靠各族人民群众创稳定、促和谐,推动全州社会大局由总体稳定向长治久安转变。其间,有1名先进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两个模范集体受到公安部表彰,7个模范集体、23名先进个人受到青海省委省政府表彰。突出抓好法治宣传,加强机关、学校、乡(镇)、村(社区)、企业法治示范阵地建设,认真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使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广大群众中形成共识。近年来,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团结的案事件76起,打击处理116人,为黄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示范区提供了坚强保证。特别是同仁县曲库乎乡两村村民,因土地纠纷引发恶性群体械斗事件,黄南州县两级公安机关高举法律旗帜,统筹做好民族团结与打击犯罪工作,迅即出击、果断处置,妥善处理了“3·20”群体性械斗事件,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开创了处置群体性事件“黄南模式”。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黄南州公安局将以成功创建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奋进,开启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征程,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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