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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护航精准扶贫
海东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综述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8-12-06 09:07:59
编辑: 何继红

  青海新闻网讯

  自年初中央纪委决定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大决策部署以来,海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工作要求,围绕省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护航精准扶贫,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实现全面小康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海东市纪委监委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始终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推进,多次向市委汇报中央、省纪委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及全市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重点问题线索查处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确保纪检监督工作始终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扎实开展。市纪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会、推进会、联席会、研判会,对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任务分解、分析研判、工作督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中求进,分步骤按阶段有序开展。把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明确在各级党委(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中,落实到“月抽查、季约谈、半年检查、年终考核”中,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扶贫部门牵头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扶贫行业监管部门厘清职责、主动尽责,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多措并举,确保专项治理扎实有效

  始终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同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成立专项治理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推动扶贫监督。

  ●推动专项治理。市纪委立足海东扶贫工作实际,今年3月,创新开展以“查责任、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查腐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查作风、确保各级干部忠诚履职”为主要内容的扶贫领域“三查三确保”专项行动,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层分类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扶贫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基层“微腐败”得到有力整治。

  ●深化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今年8月25日中央纪委和8月31日省纪委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视频会精神,制订实施方案。于9月14日,启动专项治理秋冬“百日会战”,确立集中调研督导、集中三级约谈、集中排查问题、集中查处线索、集中法规宣讲、案例集中通报、经验集中总结“七个集中”工作思路,健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流程,集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优势力量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了强大纪律震慑。 “百日会战”以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43场次,19000多人接受党纪法规教育,分层次约谈4899人次,共受理问题线索24件,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多管齐下,确保发现问题精准全面

  ●畅通举报渠道。构建“信、访、网、电、微”信访举报平台,建立传统信访举报受理和网站、手机客户端举报受理两条线,广泛设置举报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172件,其中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23件,占信访举报的36.1%。

  ●开展扶贫督导调研。组成202个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扶贫领域专题调研组,采取集中时间下访、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市94个乡镇、1500多个村社进行走访,开展督导调研,面对面了解群众实际情况,跟踪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办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重点对互助、民和、乐都、化隆4个县(区)和25个深度贫困乡镇开展扶贫督导调研,共完成调研报告200余篇。

  ●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2016年至2017年受理的607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其中的251件失实问题线索进行了复核,查实3件,部分属实7件,发现新问题3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11人。对2018年上级转办和本级信访案管受理、监督检查发现、职能部门移交、巡视巡察反馈、大数据平台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按程序分流办理。

  健全机制,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通报突出问题,部署阶段工作任务,持续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由市、县区扶贫专项办负责,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工作台账,详细登记统计问题线索,准确反映处置情况、核查办理结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建立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制度,市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对全市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统一汇总、分析研判、转交办理,做到问题线索去向明、责任清。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制度,做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办、优先处置,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建立问题线索直查直办、跟踪督办、协同办理机制,市纪委对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直查直办或提级领办,保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高压态势。建立县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月报制度,各县区每月25日向市纪委扶贫专项办报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受理和办理情况,市纪委对办理进度滞后的案件挂牌跟进督办,杜绝问题线索“一转了之”。今年以来,通过电话、会议、下发文件、实地督导等多种方式督办达46次。建立市、县区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市、县区纪委每2个月集中通报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重点通过报刊、电视、微信等渠道通报,扩大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的知晓面,不断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注重压力传导。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扛稳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各县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职责,主动领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跟踪督办问题线索查处工作,今年1-10月份,6县区委书记领办问题线索9件,已全部办结。抓实监管责任,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扶贫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扶贫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进行动态监督,发挥市纪委扶贫监督大数据平台作用,对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进行后台监督。今年5月份,对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送的28条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对其中的3件进行了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另外,市纪委先后对扶贫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率低的5个县区分管副县区长进行了工作约谈;对扶贫工作滞后和信访反映突出的56名县区、市直单位和重点乡镇负责人分别进行工作约谈、警示约谈和提醒谈话。

  持续发力,确保问题整改彻底

  ●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处作为监督重点,结合日常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采取点穴式抽查、交叉式互查、提级式督查等方式,对各级党组织落实扶贫工作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和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29轮次,发现问题925条,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31份,移交问题线索20条,处理1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

  ●强化专项巡察。立足基层实际,创新巡察方式,对中央和省委扶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县区提级巡察,对扶贫项目多、资金量大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直部门、乡镇和村级党组织开展交叉巡察。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巡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形成监督合力,以巡察监督助推全市扶贫攻坚。2017年,先后对2个县委(民和、互助)、24个乡镇、34个县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扶贫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2487条,整改完成2265条,移交线索106件,办结100件。2018年,第三轮专项巡察对乐都区委及各县区14个乡镇、12个县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732条,移交线索40件,目前问题线索正在整改核查。

  ●紧盯问题整改。始终把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问题台账,通过抄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等,督促各级党组织、扶贫职能部门切实担负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做实扶贫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流程,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进行限期整改、督导督办,强化对巡察整改的督促检查。

  强化问责

  确保“四种形态”落到实处

  立足海东扶贫领域信访量大、办案力量薄弱的实际,坚持集中清旧办新,加快处置问题线索,抽调动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上级分流办理和本级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查处,重点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贪污侵占、行贿受贿、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和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以及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惠农资金动歪心思、伸黑手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保持治理扶贫领域问题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打好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歼灭战”。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扶贫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轻微违纪、认错态度端正、积极挽回损失的酌情处理;对无视法纪、顶风违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从严从快严肃查处。今年1-10月份,全市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23件,立案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1人,组织处理172人,移送司法10人。

  以案促改

  确保扶贫问题标本兼治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查处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权力规范、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查细找廉政风险点,抓死角、补漏洞、促整改。针对基层干部违纪问题占比较高的问题,抽调市纪委业务骨干成立2个宣讲组赴6县区开展党纪党规和法规政策宣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针对乡镇纪委力量薄弱、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市、县区纪委对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进行调研,现场指导。开展业务培训、以案代训,推行乡镇纪委跨区域协作办案模式,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监督执纪水平。加大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中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频次和力度,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对扶贫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以案明纪、以儆效尤,注重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形成强有力的纪律震慑。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77批次140起318人,其中市纪委通报5批次44起101人。

  强化措施,确保高标准处置

  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

  海东市纪委监委把认真做好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处置等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首先是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对中央巡视组转交的问题线索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全力抓的工作格局,每一个案件一名领导督办,一名常委领办,一个专案组一抓到底的包案工作机制;其次是完善线索处置机制。市纪委实行问题线索转交不过夜、查办案件不逾期、跟踪督办无盲点、线索领办全覆盖的工作机制,做到查办案件标准不降、程序不减、规则不变。再次是健全督导管理机制。市纪委监委组织各县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召开重点工作协调推进调度会,提出分析研判严把脉、线索处置要通畅、审核把关保质量的工作要求,要求三个执纪监督室包片督导,加大直查直办、提级领办、跟踪督办、市纪委复核力度,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办案质量。目前,中央巡视组分三批次移交问题线索51件,前两批37件中35件已按要求办结,其中立案5件;第三批次14件已完成初核,近期上报结果。

  互助突出“三抓”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

  今年以来,互助土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关键环节,从严执纪问责,多措并举保驾护航脱贫攻坚。截至目前,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9件,立案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

  抓责任落实。互助县委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研判风险隐患,谋划落实措施,专题安排部署,力促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脱贫攻坚责任一起向基层延伸传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使命担当,坚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列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主要内容之一,召开了互助县扶贫领域“三查三确保”专项行动安排会议、全县支部建设年暨作风转变年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并印发了《互助县强化监督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三查三确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互助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秋冬“百日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

  抓督导督查。充分发挥县委巡察组、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室职能,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脱贫村精准扶贫工作及扶贫工作组干部履职情况、作风建设、贫困户确定、“一联双帮三治”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督促检查,共查摆梳理问题21条,已全部整改。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联合成立4个督查组,对全县2018年预脱贫的47个重点贫困村进行了实地督查,共发现共性问题35条,个性问题30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并把巡察延伸到14个县直单位和10个乡镇119个村,共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汇报59次,个别谈话955人次。

  抓责任追究。严厉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乡镇严肃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对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中,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单位部门监管责任不力,推进工作滞后的,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和单位负责人由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发挥震慑作用。对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目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和主管扶贫副县长约谈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和单位部门负责人5次51人。

  化隆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亮出“组合拳”

  化隆回族自治县作为全市脱贫攻坚主战场,扶贫领域涉及项目多、资金量大、工作任务重,基层微腐败问题较为突出。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第一要务, “左右开弓”亮出“组合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引路护航。

  早提醒,对部分乡镇和部门出现的扶贫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用“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方式,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盯不放,发现问题及早提醒。重约谈,对“两个责任”责任落实不力、精准扶贫工作滞后的,视情节采取“一对一”“多对一”“多对多”及时进行警示约谈55人次,亮明底牌,划出红线,督促整改。

  在创办《清风化隆》季刊,举办“党委书记谈廉政”电视访谈节目和“廉政大讲堂”等系列主题活动中,帮助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开展“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主题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在法庭旁听“身边人”接受法律审判;围绕630套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失职失责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参观全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和廉政培训。

  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问题线索的搜集、排查力度,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健全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针对已查办的扶贫领域案件,成立答复小组,规范扶贫领域重要信访、重复信访、疑难信访和集体信访的答复工作。

  采取交叉监督、延伸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针对扶贫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今年以来先后对29家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380余次,纠正整改问题108件,查处问题线索18件,立案2件,处理2人。强化巡察监督,开展1轮常规巡察和1轮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75个,提出整改建议29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0期、巡察建议书6份。移交问题线索10件,立案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强化联合督导,深入开展“三查三确保”专项行动,先后4批次共派出11个督查小组对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全覆盖督查,督查中共发现共性问题13条,个性问题60余条,下发通报13期。

  从严从快核查问题线索,坚持“一案三查”,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和严处理。截至目前,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7件,立案16件,给予党纪处分25人,政务(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48人,移送司法机关6案8人。

  平安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平安区纪委监委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扶贫领域重点人员、重要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管和扶贫项目资金强化了监督检查,共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1件,立案审查3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问责处理6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14人次,占77.78% ;运用第二种形态3人次,占16.67% ;运用第三种形态1人次,占5.56%,为全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工作中,在畅通来信、来电、来访等传统信访渠道的同时,充分利用海东纪检监察民心网、海东“互联网+纪检监督+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等网络新媒体,多渠道收集反映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对重复上访、持续上访、越级上访等群众关注的民生政策、民生资金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抓好问题原因剖析,深挖存在问题根源,查找潜在的隐患漏洞。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10件,其中网络举报2件、来信6件,接待来访2人次。同时,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通过进村入社、走访农户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脱贫攻坚履职情况、扶贫款物和政策落实情况、问题整改及各项工作推进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了监督检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今年以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11次,对查出的39个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对全区44个贫困村和64个非贫困村的包村科级领导、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及村“两委”干部到岗履职情况,双帮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下发了脱贫攻坚工作专项通报8期。

  乐都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扶贫领域工作监督

  乐都区纪委监委始终将监督挺在前面,积极探索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整合日常监督、联动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群众监督力量,五力齐发对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严密“监控”,形成监督合力。

  把日常监督作为发现问题的“探照灯”,区纪委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个别谈话、随机抽查走村入户、到项目实施点查看等方式,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在扶贫主体责任落实、惠民政策宣传、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常规性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2016年以来,共开展扶贫领域明察暗访98次,下发扶贫领域通报18次。

  坚持与财政、审计、扶贫、发改、民政等部门联系沟通,召开联席会议,做到互相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对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政策的落实、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组人员履职、各类扶贫物资发放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16年以来,共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6次。

  2017年5月,区委对全区19个乡镇及农牧局、民政局、住建局、文体局、社保局5个单位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89个,提出整改意见49条,向区纪委移送问题线索9件,已办结9件,立案2件,结案2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通过开展专项巡察,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各级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督促整改了发现的问题。

  充分发挥区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所派驻单位干部作风、“一联双帮”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三查三确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进行了督促检查,共查摆梳理问题143条,目前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成。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完善来电、来信、来访、12388网络及微信举报二维码“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工作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便于群众监督。全区19个乡镇354个行政村已实现手机微信举报二维码全覆盖,确保群众真正看得到,能监督。

  民和“三项措施”保驾护航精准扶贫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紧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项举措”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做到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严格落实向县委请示汇报制度。县委主要领导对重大问题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紧盯“责任落实”和“政策落实”,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和各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制。坚持约谈制度,“早提醒、常扯袖”,三年来,单独约谈全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116人次,集体约谈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249人次,集体谈话相关乡镇领导班子成员62人次。

  通过民和县电视台《廉政视窗》栏目、 “民和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手机廉政短信等平台,推送扶贫廉政信息,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配合市纪委举办了“弘扬清风正气、建设廉洁海东”为主题的巡演。充分发挥村级文化墙、宣传栏作用,广泛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开展警示教育,三年来,共开展警示教育48次,受教育人数4100余人次。

  借助民和县电视台、《民和之声》栏目、 “民和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地址、邮箱,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三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060件,其中,涉及扶贫领域268件,扶贫领域信访量占比25.2%,立案53件,办结201件。针对扶贫领域易发高发的村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高举利剑,严肃查处。2016年至2018年10月底,对26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移交司法11人,给予党纪政纪(务)处分109人,组织处理5人,诫勉谈话51人,谈话提醒47人,通报批评38人。

  循化坚持问题导向强化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

  为确保“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贯彻到位、落到实处,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利剑出鞘,大力整治扶贫工作中的不准不实,加强日常执纪监督,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场硬仗。

  通过督查巡察、信访举报、“互联网+监督”平台大数据对比及线索反映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地发现问题,切实了解情况,对发现、收集的问题线索建立快查快结通道,乡镇纪委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县纪委信访室,县纪委信访室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台账,总结信访举报查处情况,确保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快查快结。

  以各项事实数据为基础,着眼具体现实,加大力度整治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等问题,针对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等突出问题,先后开展强化监督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三查三确保”以及秋冬“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对扶贫工作中有关责任人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问题,果断“亮剑”,形成高压态势。2016年以来,通过明察暗访、财务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4次,不断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切实落实扶贫工作责任。

  紧盯贯彻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紧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等问题,紧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精准发力执纪,坚决斩断贪腐“黑手”。2016年以来,查处扶贫领域违纪人员16人,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置144人,第二种形态处置9人,第三种形态处置10人,第四种形态处置4人,占比分别为86.2%、5.4%、6%、2.4%;追缴扶贫领域违纪款219.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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