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临近新年,家家户户将购买烟花爆竹提上了日程。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非法买卖活动,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兴海路派出所细化责任,积极通过线索摸排,果断查处一起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依法处置违法行为人1名,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近日,西宁城西区兴海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检查时,发现兴海路某土产综合经营部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进行买卖,该商户法人丁某某店内并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民警现场查获大量烟花爆竹,共计12箱礼花、26挂鞭炮。随后,民警将丁某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经审查,丁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丁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对其非法买卖、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同时,城西公安分局将始终坚持“重在防范、从严管控、确保安全”的方针,全力做好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涉危案件、事故的发生。
民警提示广大市民,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国家对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易燃易爆危险品。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一旦发现非法储存及买卖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劣质烟花不仅质量无保障,容易伤人,而且燃放更加污染环境,为了自身安全及城市空气质量,要到法定销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除了购买合格产品之外,市民还应仔细阅读有关说明,正确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