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月17日下午,都兰县巴隆乡某村社村民马某某酒后携带结婚证在两名同伴的陪同下前往巴隆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结婚证业务,因其办理的相关业务系政府民政部门管辖且派出所无权办理,在户籍民警对其进行耐心解释后,马某某对户籍民警进行辱骂。巴隆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得知情况后,对其进行了接待并进一步做解释工作,但马某某情绪反应激烈,对民警进行侮辱性辱骂及推搡。在场民警建议其同伴将其带回家,待其酒醒后再向其做详细解释工作。在民警及其同伴反复劝解其回家的过程中,马某某不听从劝解,多次辱骂、推搡民警,其过激行为致使派出所无法正常办公,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随后,巴隆派出所民警将其带至办案区调查,在调查期间,马某某不配合调查并辱骂殴打办案民警,派出所民警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控制并将此情况向局领导、警务督察大队进行汇报。
接到汇报后,都兰县公安局党委立即启动民警维权程序,通过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为严肃追究辱警袭警人员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益,都兰县公安局依法对马某某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