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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郭瓦”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9-04-22 09:49:05
编辑: 包拓业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4月10日至14日,同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被告人斗某等九人为主要成员的“看郭瓦”非法组织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九名被告人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成员及新闻媒体记者等200余人参加了旁听。该案系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同仁县人民法院办理的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21日,被告人斗某、更某某某、青某、完某某某、扎某某某、索某某、夏某某某、卡某某、周某某某为主要成员的“看郭瓦”非法组织成立。该组织以需要活动经费为由,强行索要村集体资金100万元;非法制定村级制度,对不参加该组织的会议和活动的村民罚款500元;强行取消村内的“六月会”等民俗佛事活动;要求村民禁止与砖瓦厂承租人及其亲属来往,违者被该组织训斥。该非法组织取代了应由村“两委”履行的职责,实际掌控了村“两委”。

  2017年,“看郭瓦”非法组织成员,采取威胁等手段致使被害人孙某某与其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强制增租,获利8万元,情节严重,构成强迫交易罪。该组织强制关闭“鸿运”预制厂电闸,造成机械停止运行,滋扰、阻碍工人生产作业,强行索取本应由村委会收取的租金4万元,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该组织恶意阻挠政府征地工作,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造成工程项目不能按期开工,情节严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该案经过庭审,对九名“看郭瓦”非法组织成员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实行数罪并罚,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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