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5月19日,玛多县人民检察院举办公益诉讼联络员聘任仪式暨举报线索奖励大会。会议传达了果洛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正军在全州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重点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宣读了《玛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举报线索奖励的决定》,表彰了2018年度判决生效的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非法采矿案线索举报人,向受聘的300名公益诉讼联络员代表颁发了聘书,联络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州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开晓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开晓青指出,建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员制度是我州检察机关的一项创新措施,此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大了我州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宣传力度,拓展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视野。通过联络员深厚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基层经验,把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概念融入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大大提高检察机关职能宣传效果,扩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便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有效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开晓青强调,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向社会各界及当事人宣传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收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挖掘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有影响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线索,并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希望聘请的300名公益诉讼联络员,一要牢记职责使命,切实扛起担当,深刻领会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检察机关和群众之间架起“民心桥”,做好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的工作,有效建立起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案件交流衔接机制,联合起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二要增强联络员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当好联络员、传送员、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等“五员”角色,精准收集,及时反映,提高发现问题和线索捕捉能力,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及生态环境资源破坏、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破坏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并通过举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三要加强沟通,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员优势,做好上传下达,沟通协调等工作,用理性平和的力量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拉近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共同维护好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州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大局的着力点,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玛多县人民检察院从全县生态管护员中筛选了300名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联络员,其中把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扎陵湖乡作为重点保护地,将80名生态管护员全部聘用。
会议号召,全体检察公益诉讼联络员,一要加强学习,提升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识别判断能力,增强履职本领;二要发挥基层工作优势,树立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洞悉观察和捕捉的意识,及时发现并报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问题;三要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利用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广泛宣传公益诉讼内容,提高广大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四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发现的案件线索问题及时报告,做到信息互通,合力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切实保护玛多县的青山绿水和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联络员代表扎肉表示,通过此次大会被玛多县人民检察院聘为公益诉讼联络员,着实感到扛起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所有联络员将各尽所能,认真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好公民利益。玛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何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图单排杰、县政府副县长陈锡发、县政协副主席金措、黄河源园区国家公园管委会党委委员、环境资源执法局局长、扎陵湖乡党委书记曲洋才让应邀出席了会议,玛多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及联络员代表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后,州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卡毛先、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干警赛尼措对检察公益诉讼联络员进行了藏汉双语专题培训,并发放了藏汉双语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学习资料。同时,为便于公益诉讼联络员的交流学习,县检察院专门建立了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微信工作群,初步实现了公益诉讼联络员在线动态管理工作,有效衔接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交流渠道。(作者:塞尼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