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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追缴违法所得摧毁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9-07-17 07:41:28
编辑: 何继红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都兰县人民法院按照依法全面查清黑恶势力涉案财产、利益链条原则,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产的追缴和财产刑的执行力度,严格依法处置涉案财产,把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清查、处置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彻底摧毁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7月10日,都兰县人民法院对桑某等11名被告人准确界定为恶势力团伙,在查明各被告违法犯罪事实并对恶势力成员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全面调查恶势力纠集者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多部门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彻底铲除恶势力的非法经济根基。

  经查,以桑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破坏草原、造成污染等名目为由,以堵车、抢车、扣车、阻碍施工为手段,持续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强迫交易数额达966038.27元,违法所得数额达214289.086元(其中强迫交易137937.086元、敲诈勒索58450元,寻衅滋事18000元)。对上列违法所得,判决全部追缴,依法退还被害人。

  为彻底摧毁恶势力团伙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都兰县人民法院既保证充分剥夺犯罪利益,也兼顾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要求,根据所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次数、性质、地位、作用、违法所得数额等情节,对恶势力团伙纠集者桑某处罚金六万元,其余各被告人分别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不等。对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并返还被害人青海西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及都兰县多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财断血”重大部署,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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