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近日,省司法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方案》从加快推进保障工资支付立法,强化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推动欠薪纠纷从集中化解到及时就地化解,做好根治欠薪领域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工作、公证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等方面作了具体安排,明确了责任单位。明确在强化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面的责任单位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司法厅,各市州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经济开发建设部门。明确在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工作方面的责任单位为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州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经济开发建设部门。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根治欠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职责要求,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治欠薪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