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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柴达木日报
发布时间: 2019-10-09 11:01:52
编辑: 李娜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为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近日,海西州纪委通报两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德令哈市火车站街道平原村监委会原主任时元茂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享受危旧房改造项目;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朵五百侵害群众利益;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桑金措,工作人员宁国胜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10月,平原村在实施危旧房项目改造时,朵五百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确定享受项目人员名单时未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对时任村监委会主任时元茂提出享受危旧房改造项目的不合规要求未予纠正,致使时元茂违规享受危旧房项目;2014年至2018年期间,朵五百利用职权为其儿子的养殖合作社租赁村集体土地,长期拖欠租金4万元。在以上问题中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桑金措作为平原村危旧房改造项目主管领导在项目实施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项目指导和监督不到位;包村干部宁国胜作为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未严格履行职责。2019年1月,德令哈市纪委给予朵五百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拖欠村集体土地租金予以追缴;给予时元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享受危旧房改造住房项目资金予以收缴;2019年5月,德令哈市纪委给予桑金措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宁国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峻县阳康乡党委书记李杰达桑、党委委员吉俊文、乡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伟及县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原局长汪青措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8月,天峻县阳康乡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使用金融扶贫贷款资金修建藏式文化墙。作为阳康乡政府原分管项目建设的直接负责人吉俊文和项目建设具体工作人员王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未考虑贫困群众实际需求及项目建设效益,不符合精准扶贫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改变政府贷款资金精准助力脱贫攻坚的初衷和目的。阳康乡党委书记李杰达桑未切实履行扶贫工作主体责任,致使负责项目建设工作人员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造成项目资金未合理使用;时任县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局长汪青措审核把关不严,未正确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造成项目资金未合理使用。2019年7月,天峻县纪委给予吉俊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王伟、汪青措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9月,海西州纪委给予李杰达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增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坚决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防止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摆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更加突出位置,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与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遏制增量、减少存量,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海西州纪委监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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