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7月26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导有关情况。当晚,省纪委监委就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深入分析研判,拿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由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领办。
这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的一个必选动作。
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2019年6月以来的4个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321人,处理人数是去年同期的4.5倍“,打伞破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凝心聚力,高位推动整改工作
问题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中央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深学细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领会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有关整改要求,认识上再提升,站位上再提高,部署上再加强,高位推动整改工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滕佳材同志先后3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整改工作,4次对具体问题线索处置作出批示要求。省纪委监委及时研究印发《省纪委监委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6个方面突出问题提出17项整改措施。
加强与政法机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主动跟进中央督导组督办的每一件问题线索,集中时间逐一听取、分析、研究省纪委专案组和8个市州纪委监委牵头整改的问题、问责事项以及“打伞破网”重点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并对问题线索办理量大的西宁市和海西、海南、海北州进行实地督导,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的问题就是要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7月27日,在细化整改措施的过程中,省纪委监委扫黑办负责同志反复强调。
强化监督,督促整改责任落实
知责才能明责,明责方能尽责。
将市州党委、政府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监督的重点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将中央督导移交的问责事项分别交西宁、海东等6个市州党委办理,让市州党委在整改问责工作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对中央督导组点名批评的4家省直单位在专项斗争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人和事,及时启动问责程序,问责12人。对8个市州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覆盖督导,对案件办理进展缓慢、与政法机关配合不到位的3个市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省纪委监委紧盯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推进缓慢、“打伞破网”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及时提醒约谈、开展全覆盖督导、严肃进行问责,不断强化监督,压紧压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做到整改工作责任清、底数明。
百日攻坚,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什么行业黑恶势力猖獗,什么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就重点深挖这个行业、这个领域的“保护伞”。哪个问题重大,哪个案件复杂,就要拿出新招、实招、硬招来啃“硬骨头”,破“硬堡垒”。
坚持把查深查透重点案件作为突破口,是深入推进“惩腐打伞”的有效措施。省纪委监委为期3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腐败和“保护伞”“百日攻坚行动”及时启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实行“打伞破网”百日攻坚行动战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打破地域层级界限,加大直查直办、提级领办、挂牌督办力度,查处了一大批涉黑涉恶腐败的公职人员,形成了强大的震慑。
西宁市公安机关在侦办袁某某黑社会组织案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抽调80名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由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一线坐镇指挥,同公安机关协同作战、深挖彻查。截至目前,专案组已立案审查40人,10余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腐败及“保护伞”问题被采取留置措施。
已经退休的某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张某某利用职务影响,伙同黑社会组织所属公司为其子承揽工程被查处,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并被降低退休待遇。 “惩腐打伞就是要稳、准、狠,只要有腐败问题,只要是‘保护伞’的一个也不放过,即使已经退休了,也要追究到底。”专案组工作人员在谈到案件时表示。
同时,把深挖问题线索也作为攻坚的重点任务,多措并举全面起底。逐案过筛公安机关查办的案件,从28起涉黑涉恶案件中核查出120余名公职人员涉嫌腐败、充当“保护伞”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以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再次公布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网址,发动群众积极举报。6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信访举报同比上升254%。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交代问题的通告》,5名公职人员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2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强大的警示震慑和政策感召作用充分显现。
打建并举,持续深化源头治理
“标本兼治、打建并举是源头上防范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治本之举,我们在深入‘打伞破网’的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在8月初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党风政风监督业务培训班上,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房地产项目串通投标、违法转包分包等违规违法行为,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敏锐地发现了这个问题,督促驻在单位健全完善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单位深入调研,《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处理办法》《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迅速出台,从制度层面遏制违规违法问题发生。
着眼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坚持边打边建,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线索定期调度、研判、报告,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双向签字背书,异地交叉办案、领导包案等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对全省面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发生的根源,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堵塞制度漏洞。
正如大家探讨交流的一样,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既注重“打”,持续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向纵深发展,又注重“建”,不断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推动“惩腐打伞”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