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我们最不敢也不能欠的就是农民工兄弟的钱。否则就要上‘黑名单’,干啥都不行!”临近年底,省城建筑施工工地负责人都有一样的感触,“黑名单”制度拴牢了恶意欠薪的个人和企业,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我省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建立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情况。先后曝光84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建立欠薪“黑名单”制度,分别向人社部门和省信用办报送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8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对省人社厅在媒体曝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住建部门均列入建筑企业“黑名单”,取消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资格,禁止参与工程建设活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特别是2018年以来,省人社部门会同发改、人行等30家单位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从六个方面对联合惩戒的对象、违法行为、惩戒措施、实施方式、动态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30项联合惩戒措施,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真正让失信企业、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目前,省人社厅已与省信用办建立了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相关信用信息通过我省“信用中国(青海)”平台向社会公开披露,先后与甘肃、四川两省签署了《劳动保障监察合作协议》,实现治欠保支省际合作。
年底前,省人社厅拟再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并将一些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