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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合筑干部双向交流平台
协力守护“生态高地”绿水青山
来源: 青海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20-03-18 15:02:22
编辑: 李娜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日前,青海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会签《关于开展干部双向交流锻炼工作方案》,深化“依法履职、优势互补、源头预防、协作共赢”的青海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机制,通过互派业务骨干交流实践锻炼,互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工作经验,促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根据交流锻炼工作安排,在办案交流方面,加强重大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会商,对案件性质、复杂程度等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研判,必要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相互通报涉及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检察的重大案事件和舆情,共同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提示,提升检察建议效果,争取诉前工作效果最大化。共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合力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鉴定费用支付、公益诉讼赔偿款项管理等问题。在培训交流方面,互派业务专家开展生态环境公益保护专题授课,参加对方组织的岗位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共同提高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能力。在日常交流方面,逐步建立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敏感区域、重点行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检查整治和提前介入,查处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违法企业,为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提效增速。配合参与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督查指导办案等工作。

  开展干部双向交流锻炼,是我省检察机关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殷切嘱托的具体体现,有利于逐步提高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利于优化青海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法路径,有利于合力守护好“生态高地”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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