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5月18日,互助县公安局五十派出所将实施盗窃违法行为的鲁某某和李某某二人送往平安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据了解,事发当日,互助县五十镇某村村民鲁某某和姐夫李某某到五十镇桑寺哥村中心超市购买物品。期间,鲁某某从烟酒柜台拿了4条“延安”牌香烟,鲁某某拿出手机准备支付香烟钱款时,李某某拉住鲁某某示意不要付钱悄悄拿走,鲁某某默许后二人离开香烟专柜,在超市收银台处鲁某某偷偷将“拿上”的香烟隐藏在身上离开超市后回家。随后,五十派出所接到超市经营者报警后,迅速处警,通过查看超市监控视频,立即锁定了嫌疑对象,并将鲁、李二人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讯问,二人对盗窃超市香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价值208元的被盗香烟被派出所追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对构成盗窃违法行为的鲁某某、李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