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首 页 | 法治新闻 | 领导访谈 | 法治图萃 | 法律法规 | 本网关注 | 深入基层 | 法治人物 | 警务报道
行政执法 | 法治专题 | 律师在线 | 司法关注 | 执法监督 | 法律服务 | 检察天地 | 综合治理
现在的位置: 法治频道法治新闻
微信账户被冻结 被执行人忙交案款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22-01-04 09:10:22
编辑: 马振龙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法官,我的微信账户被冻结了,现在连扫码买瓶水都不行,我现在就还钱,请把我的微信账户解除冻结吧。”近日,被执行人马某某来到城东区人民法院,偿还了全部罚金3000元。

  2019年马某某因盗窃罪被城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根据生效裁判文书,马某某应于2019年5月18日前缴纳罚金,但马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是,2021年11月15日,城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该案件移交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通过全国及全省司法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马某某进行银行、互联网银行、工商、车辆、证券等项的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和财付通账户(微信支付)有余额,立即对其予以冻结。虽然对财付通(微信支付)冻结的金额只有0.50元,但对马某某日常生活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财付通(微信支付)被冻结后马某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微信账户被冻结后,去批发市场批菜订金都发不出去,买瓶水、吃个饭都不方便。随后,马某某偿还了全部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在网络信息化发达、互联网支付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今天,一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执行,将财产转移至微信、支付宝等虚拟账户。但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是法院可以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因此,劝诫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如果有能力执行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将面临法律制裁;情节严重的,将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新闻↓
    [ 返回首页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法治网 方圆法治网 中国法治新闻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司法网 青海司法行政网
青海法治网 中国法院网 法易网 中国法律网 中国警察网法治频道 中国刑事法律网
中国政府网 青海法院网 青海法学网 中国法治网 法治晚报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网 法治新闻网 法治新闻文化网 人民网法治频道 新华网法治频道
青海新闻法治频道所有
技术支持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qhxwwfz@126.com 新闻登载许可国新办[2001]55号 青ICP备08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