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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筑起“防护网”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董慧 于瑞荣
发布时间:2022-01-04 18:34:33
编辑:何继红

省妇联、团省委、省文明办、省交警总队联合主办“美好明天·安全起步”儿童安全温暖行活动。

省妇联、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联合召开全省未成年人一站式服务维护女童权益交流座谈会。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西宁的张女士与丈夫结婚二十余年,长期遭受家暴,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广泛普及,张女士决定向省妇联求助。接到求助后,省妇女联合会详细地为张女士解答了相关家庭暴力法律条文,之后,张女士通过法院判决与其丈夫离婚。这是省妇联为青海妇女儿童维权、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实例。

  法律是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党和国家对妇女儿童事业高度重视和关心的体现。近年来,随着一系列促进女童权益保护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司法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玫瑰吐露芬芳,幼苗茁壮成长,推动了从源头为妇女儿童保驾护航。

  联防联动机制,让法治阳光照进“隐秘角落”

  2020年西宁市检察机关办理了首例涉及未成年人立案监督案件。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机关衔接,在核实刑事犯罪证据的同时,引导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调取、留存监护人对受害人实施虐待的证据,为审查起诉奠定基础。

  2020年4月,省妇联联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出台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五项工作措施。要求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强化合作,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

  这是我省依法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真实写照。据省妇联权益部部长王瑞菊介绍,在涉及家庭暴力的维权案件中,妇女儿童常常处于弱势,在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个案中,受害者往往是敢怒不敢言,缺少维权的勇气,也往往不懂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成为“沉默的羔羊”……如何让妇女儿童得到法律的庇护,使她们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法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该如何把法治建设落到实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省妇联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实践,推动全省建立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加大儿童权益保障力度,认真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在女童权益保护方面的建议,参与职能部门对现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从源头促进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

  同时,加强与公检法职能部门的维权协作模式,完善和推动我省出台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多部门合作机制落地见效,推动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工作督查。以召开现场观摩会的形式,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和打击力度,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涉检信访材料移送同级公安、检察机关,督促有关受理机关及时处置,快速办理,积极协调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对受到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司法保护和救助。建立健全法院诉讼与妇联组织调解有效对接的工作机制,做好女童权益保护危机干预工作。

  今年3月,省妇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五部门联合评选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这是我省首次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涉及家庭暴力、未成年女童人身权益、校园欺凌等。为我省今后办理类似案件做出典型示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提供法律指引。不仅如此,今年由省妇联推荐的《法院以案释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全国妇联权益部、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推出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2021年度)。

  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维权服务站”,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和妇联人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等人员的选任和培训计划在我省落地,将妇联维权干部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妇联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培训计划,提高他们的司法意识和服务水平。

  多部门联合开展“美好明天·安全起步”儿童安全温暖行活动,制作儿童安全自护和女童保护普法公益动漫,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法治情景剧、主题班会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防拐卖、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安全教育,强化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近年来,全省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讲奉献、肯担当、有作为,全心全意为女童服务,为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女童合法权益作贡献的全国、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个人),我省女童权益保护总体水平提高,女童成长环境显著提高。

省妇联、省交警总队共同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主题活动。

省妇联、省检察院、省教育厅、中共省委教育工委,共同开展“护苗入园、关爱成长”全省法治宣传活动。省妇联供图

  关爱服务机制,为妇女儿童绘就幸福底色

  今年7月,省妇联、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联合在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召开未成年人保护“一站式”取证服务中心暨“护蕾温馨小屋”现场观摩会。

  “护蕾温馨小屋”是省妇联和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联合建成的全省首家设在公安机关的“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场所,也是全省首家由妇联组织牵头设立的保护女童“一站式”服务工作站。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有八个省级“护蕾温馨小屋”暨女童保护“一站式”取证服务中心,落实保护遭受性侵未成年人免受二次伤害“一站式”工作机制,建强用好维权阵地,开展矛盾排查、投诉受理、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关爱帮扶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创建活动。

  一直以来,省妇联积极指导基层妇联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完善重点人群和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发现报告机制,做好辖区内妇女儿童基本信息摸查,重点了解掌握贫困、残疾、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和单亲、失亲、矛盾多的家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与公检法职能部门之间的维权协作模式,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强制报告工作。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网格员、妇女骨干等定期沟通情况、协商帮扶措施,以电话问候、微信联系、上门访问等方式,将高风险家庭底数等维权基础性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员职责和网络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人群和家庭定期进行探访,配合司法机关推动落实从业禁止。

  充分发挥法律维权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家庭教育志愿者等社会专业力量的作用,积极为特困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加大通过妇联系统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多措并举开展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适等维权服务,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尊法守法意识,共同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在4151个村(牧、社区)建立相关台账,对15617户重点人群和家庭排查登记,对重点人群进行特殊关爱慰问。

  发现报告机制,筑牢妇女儿童维权根基

  2020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2.21% ,比2011年下降4.59个百分点。

  2011年到2020年,我省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数7359人,破获拐卖儿童案件8起,解救被拐卖儿童案件22起,为儿童提供了应有的法律保护......

  这一串串数字,筑牢了妇女儿童免受侵害的防护墙,筑起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防护网”。

  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离不开法治护航。多年来,我省不断推动司法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全面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防联动机制。特别是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发现报告机制,全面完善上下联动的妇女儿童舆情应对机制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筑牢妇女儿童维权根基。

  坚持底线思维,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强制报告工作,完善妇女群众反映诉求一键上网机制建设、完善重要节点信访值班制度、落实首接负责、坚持和完善主席信访接待制度、探索将律师信访值班纳入政府公共法律购买服务项目,建立接待台账,做好信访工作日志和跟踪回访,最大程度地预防侵害儿童权益的事件发生。

  加强儿童权益保护舆情监测,建立健全信访月分析制度,指导基层通过排查调处机制、属地交办、转办有关部门的方式,及时回应、妥善处理、持续跟进,及时化解涉及儿童和家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落实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发展规划,促进妇联维权热线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互联互通,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着力提升基层妇联维权干部法律素养和服务水平,部署了市州、县(市、区)妇联派员到省妇联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跟班学习制度,提升基层妇联维权干部履职能力。

  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律师顾问团专家库、落实侵害儿童权益大要案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最大程度地预防侵害儿童权益事件发生。在村(社区)打造一批集矛盾排查、投诉受理、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关爱帮扶于一体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立妇联+网格+N的工作模式,发挥基层妇联干部、妇联执委、网格员、巾帼志愿者、妇女骨干、妇女议事会成员作用,以事关女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探索女童权益保护普法融媒体工作新模式,推动形成线下+线上普法新矩阵,既加强普法宣传的广泛性,又加强普法宣传精准化,将法治理念、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分类、分层送到我省广大农村、牧区群众身边。

  一项项举措,构筑起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力屏障。省妇联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努力把群团工作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着力打造“一站式”维权工作新模式,切实在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强制报告等项工作上抓得更实、更细、更有成效。

  【时评】

  进一步促进儿童发展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包括女童在内的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当代儿童既是实现第一百个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发展需要,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也将为我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用法律手段,维护好儿童合法权益,不断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回望党的百年辉煌历程,在各个历史阶段,我们党都坚持把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千方百计呵护孩子们茁壮成长,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从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出台,到修订刑法,从颁布民法典,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到依法保障儿童权益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未成年保护法为主体,包括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等在内的儿童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儿童权益进一步得到了落实,促进了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十四五”规划纲要设置专门章节规划儿童事业发展,新一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明确了新发展阶段儿童全面发展的新要求,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迎来新机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不懈努力,全社会携手推进,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增强依法维护儿童权益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贯彻落实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推动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女童人身权益保护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程度地预防直击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的侵权事件发生,牢牢把握立足社区、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的法律维权服务宗旨,从打造“一站式”维权工作新模式,整合资源,在村(社区)打造维权服务站,新建“护蕾温馨小屋”暨女童保护“一站式”取证服务中心,切实落实女童保护的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强制报告等项工作入手,将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责任落实在日常生活之中。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新起点,新使命,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必将继续通过发挥组织优势、完善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更好地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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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筑起“防护网”

青海日报
2022-01-04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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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筑起“防护网”

  • 2022-01-04 06:34:33
  • 来源:青海日报

省妇联、团省委、省文明办、省交警总队联合主办“美好明天·安全起步”儿童安全温暖行活动。

省妇联、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联合召开全省未成年人一站式服务维护女童权益交流座谈会。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西宁的张女士与丈夫结婚二十余年,长期遭受家暴,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广泛普及,张女士决定向省妇联求助。接到求助后,省妇女联合会详细地为张女士解答了相关家庭暴力法律条文,之后,张女士通过法院判决与其丈夫离婚。这是省妇联为青海妇女儿童维权、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实例。

  法律是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党和国家对妇女儿童事业高度重视和关心的体现。近年来,随着一系列促进女童权益保护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司法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玫瑰吐露芬芳,幼苗茁壮成长,推动了从源头为妇女儿童保驾护航。

  联防联动机制,让法治阳光照进“隐秘角落”

  2020年西宁市检察机关办理了首例涉及未成年人立案监督案件。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机关衔接,在核实刑事犯罪证据的同时,引导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调取、留存监护人对受害人实施虐待的证据,为审查起诉奠定基础。

  2020年4月,省妇联联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出台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五项工作措施。要求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强化合作,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

  这是我省依法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真实写照。据省妇联权益部部长王瑞菊介绍,在涉及家庭暴力的维权案件中,妇女儿童常常处于弱势,在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个案中,受害者往往是敢怒不敢言,缺少维权的勇气,也往往不懂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成为“沉默的羔羊”……如何让妇女儿童得到法律的庇护,使她们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法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该如何把法治建设落到实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省妇联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实践,推动全省建立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加大儿童权益保障力度,认真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在女童权益保护方面的建议,参与职能部门对现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从源头促进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

  同时,加强与公检法职能部门的维权协作模式,完善和推动我省出台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多部门合作机制落地见效,推动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工作督查。以召开现场观摩会的形式,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和打击力度,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涉检信访材料移送同级公安、检察机关,督促有关受理机关及时处置,快速办理,积极协调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对受到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司法保护和救助。建立健全法院诉讼与妇联组织调解有效对接的工作机制,做好女童权益保护危机干预工作。

  今年3月,省妇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五部门联合评选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这是我省首次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涉及家庭暴力、未成年女童人身权益、校园欺凌等。为我省今后办理类似案件做出典型示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提供法律指引。不仅如此,今年由省妇联推荐的《法院以案释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全国妇联权益部、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推出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2021年度)。

  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维权服务站”,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和妇联人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等人员的选任和培训计划在我省落地,将妇联维权干部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妇联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培训计划,提高他们的司法意识和服务水平。

  多部门联合开展“美好明天·安全起步”儿童安全温暖行活动,制作儿童安全自护和女童保护普法公益动漫,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法治情景剧、主题班会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防拐卖、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安全教育,强化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近年来,全省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讲奉献、肯担当、有作为,全心全意为女童服务,为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女童合法权益作贡献的全国、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个人),我省女童权益保护总体水平提高,女童成长环境显著提高。

省妇联、省交警总队共同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主题活动。

省妇联、省检察院、省教育厅、中共省委教育工委,共同开展“护苗入园、关爱成长”全省法治宣传活动。省妇联供图

  关爱服务机制,为妇女儿童绘就幸福底色

  今年7月,省妇联、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联合在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召开未成年人保护“一站式”取证服务中心暨“护蕾温馨小屋”现场观摩会。

  “护蕾温馨小屋”是省妇联和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联合建成的全省首家设在公安机关的“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场所,也是全省首家由妇联组织牵头设立的保护女童“一站式”服务工作站。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有八个省级“护蕾温馨小屋”暨女童保护“一站式”取证服务中心,落实保护遭受性侵未成年人免受二次伤害“一站式”工作机制,建强用好维权阵地,开展矛盾排查、投诉受理、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关爱帮扶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创建活动。

  一直以来,省妇联积极指导基层妇联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完善重点人群和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发现报告机制,做好辖区内妇女儿童基本信息摸查,重点了解掌握贫困、残疾、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和单亲、失亲、矛盾多的家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与公检法职能部门之间的维权协作模式,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强制报告工作。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网格员、妇女骨干等定期沟通情况、协商帮扶措施,以电话问候、微信联系、上门访问等方式,将高风险家庭底数等维权基础性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员职责和网络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人群和家庭定期进行探访,配合司法机关推动落实从业禁止。

  充分发挥法律维权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家庭教育志愿者等社会专业力量的作用,积极为特困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加大通过妇联系统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多措并举开展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适等维权服务,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尊法守法意识,共同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在4151个村(牧、社区)建立相关台账,对15617户重点人群和家庭排查登记,对重点人群进行特殊关爱慰问。

  发现报告机制,筑牢妇女儿童维权根基

  2020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2.21% ,比2011年下降4.59个百分点。

  2011年到2020年,我省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数7359人,破获拐卖儿童案件8起,解救被拐卖儿童案件22起,为儿童提供了应有的法律保护......

  这一串串数字,筑牢了妇女儿童免受侵害的防护墙,筑起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防护网”。

  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离不开法治护航。多年来,我省不断推动司法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全面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防联动机制。特别是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发现报告机制,全面完善上下联动的妇女儿童舆情应对机制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筑牢妇女儿童维权根基。

  坚持底线思维,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强制报告工作,完善妇女群众反映诉求一键上网机制建设、完善重要节点信访值班制度、落实首接负责、坚持和完善主席信访接待制度、探索将律师信访值班纳入政府公共法律购买服务项目,建立接待台账,做好信访工作日志和跟踪回访,最大程度地预防侵害儿童权益的事件发生。

  加强儿童权益保护舆情监测,建立健全信访月分析制度,指导基层通过排查调处机制、属地交办、转办有关部门的方式,及时回应、妥善处理、持续跟进,及时化解涉及儿童和家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落实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发展规划,促进妇联维权热线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互联互通,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着力提升基层妇联维权干部法律素养和服务水平,部署了市州、县(市、区)妇联派员到省妇联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跟班学习制度,提升基层妇联维权干部履职能力。

  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律师顾问团专家库、落实侵害儿童权益大要案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最大程度地预防侵害儿童权益事件发生。在村(社区)打造一批集矛盾排查、投诉受理、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关爱帮扶于一体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立妇联+网格+N的工作模式,发挥基层妇联干部、妇联执委、网格员、巾帼志愿者、妇女骨干、妇女议事会成员作用,以事关女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探索女童权益保护普法融媒体工作新模式,推动形成线下+线上普法新矩阵,既加强普法宣传的广泛性,又加强普法宣传精准化,将法治理念、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分类、分层送到我省广大农村、牧区群众身边。

  一项项举措,构筑起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力屏障。省妇联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努力把群团工作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着力打造“一站式”维权工作新模式,切实在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强制报告等项工作上抓得更实、更细、更有成效。

  【时评】

  进一步促进儿童发展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包括女童在内的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当代儿童既是实现第一百个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发展需要,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也将为我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用法律手段,维护好儿童合法权益,不断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回望党的百年辉煌历程,在各个历史阶段,我们党都坚持把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千方百计呵护孩子们茁壮成长,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从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出台,到修订刑法,从颁布民法典,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到依法保障儿童权益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未成年保护法为主体,包括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等在内的儿童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儿童权益进一步得到了落实,促进了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十四五”规划纲要设置专门章节规划儿童事业发展,新一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明确了新发展阶段儿童全面发展的新要求,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迎来新机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不懈努力,全社会携手推进,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增强依法维护儿童权益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贯彻落实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推动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女童人身权益保护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程度地预防直击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的侵权事件发生,牢牢把握立足社区、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的法律维权服务宗旨,从打造“一站式”维权工作新模式,整合资源,在村(社区)打造维权服务站,新建“护蕾温馨小屋”暨女童保护“一站式”取证服务中心,切实落实女童保护的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强制报告等项工作入手,将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责任落实在日常生活之中。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新起点,新使命,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必将继续通过发挥组织优势、完善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更好地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作者 董慧 于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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