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首 页 | 法治新闻 | 领导访谈 | 法治图萃 | 法律法规 | 本网关注 | 深入基层 | 法治人物 | 警务报道
行政执法 | 法治专题 | 律师在线 | 司法关注 | 执法监督 | 法律服务 | 检察天地 | 综合治理
现在的位置: 法治频道法治新闻
我省首次对一起认罪认罚案同步录音录像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22-01-15 09:36:16
编辑: 马振龙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此次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过程将同步录音录像,以保证具结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真实性,对此你是否清楚?”1月5日,全省首例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在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顺利完成。

  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城北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省首家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单位,此次在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部门的技术支持下,对犯罪嫌疑人远程提审、讯问,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在录像前,案件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告知了听取意见过程将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均表示无异议。

  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法律规定,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以及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做了详细的说明。此外在提审过程中还引导犯罪嫌疑人使用该系统阅看笔录、签字捺印,配合检察官完成相关工作。

  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办案人对录音录像材料封存留档。

  据了解,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利于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和具结过程以影像方式固定,具有事后备查的功能,对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是否履行到位、检察官释法说理是否透彻、犯罪嫌疑人具结表示是否自愿等内容的审查可以更加直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规范性,增强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约束力,促进实现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实质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效。

相关新闻↓
    [ 返回首页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法治网 方圆法治网 中国法治新闻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司法网 青海司法行政网
青海法治网 中国法院网 法易网 中国法律网 中国警察网法治频道 中国刑事法律网
中国政府网 青海法院网 青海法学网 中国法治网 法治晚报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网 法治新闻网 法治新闻文化网 人民网法治频道 新华网法治频道
青海新闻法治频道所有
技术支持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qhxwwfz@126.com 新闻登载许可国新办[2001]55号 青ICP备08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