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5月14日,湟源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6人因违反静态管理规定受处罚。
案件一:5月11日15时许,贺某某在进入城关镇一疫情值守点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扫码,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湟源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贺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5月12日20时许,违法行为人郭某某违反静态管理相关规定,私自翻墙离开封控区域,后被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郭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件三:5月13日15时许,违法行为人于某某、于学某等一行4人,违反静态管理相关规定,私自外出,被民警现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于某某等4人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妨碍、辱骂工作人员、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进行打击。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疫违法犯罪线索。